10000-12000 元
霍尔果斯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化招聘管理层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霍尔果斯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祥物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进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正祥物业面向社会市场化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霍尔果斯正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兵团分区,是一家以从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所属于房地产业,主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垃圾场、污水处理等各类业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中层管理人员 1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与。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党的事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 4.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45岁及以下(有国企管理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55岁),专业不限。 5.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6.工作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聘岗位设定的资格条件; 1.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制定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及各阶段工作目标分解。 (2)全面负责物业管理、绿化养护、垃圾场、污水处理厂的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计划制定与执行、设施设备维护与更新、人员培训与发展,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高质量的效劳。 (3)推进垃圾场、污水处理等工作工艺改进和技术革新,确保工业垃圾、污水处理效果达到国家标准,并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新方法。 (4)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促进清洁生产。 (5)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任职资格 (1)具有物业管理、绿化养护、污水处理、垃圾场管理等相关10年以上工作管理经验,且至少具有3年在高级管理岗位的经验。 (2)熟悉国内外先进的设施设备处理技术和管理模式,具有成功案例者优先考虑。 (3)具有高度的政治素养和战略决策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建设和领导能力,优秀的沟通技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具备出色的战略规划能力、卓越的团队领导力和跨部门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高度责任意识、优秀决策判断能力和廉洁自律的职业操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曾担任过其他企业负责人,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或因未完成目标任务被免职、解聘的; 5.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6.属于应回避情形的或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23日—5月27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8日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职责和要求,根据个人经历及职业倾向,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后(以姓名命名)发送至公开报名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需附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2)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岗位所需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三)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工作业绩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面试分为竞聘演讲和面试答辩考评,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①竞聘演讲:出场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每人不超过6分钟的演讲(包括但不限于:自我介绍,对应聘岗位认知,履职思路)。面试考官对竞聘者演讲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分值40分。 ②面试答辩考评:演讲完毕后进行面试,面试以“面试考官提问、竞聘人员回答”的方式实施,面试考官对竞聘者面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分值6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以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采取访谈、背调等方式,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不单一以面试总成绩取人。 (六)体检拟聘任人选需按正祥物业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有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应聘的,视情况依次递补。 (七)聘任及公示决定及公示经会议研究讨论拟聘任人员,确定拟聘用人员,作出聘任决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依规依法履行聘任手续。 (八)签订契约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经调查核实,认定为不属实的,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三年。不胜任岗位的,解除聘任职务。对反映有较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资格审查贯穿应聘工作全过程,在应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舞弊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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