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50000 元
招聘岗位:副总经理1名,年度薪酬:20—50万元 福利待遇:五险二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执行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同时享受工会福利。 岗位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引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分解落实目标任务与考核指标。 2.主导重大产业项目的接洽、谈判、签约及落地推进;统筹协调内外部资源,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关键问题,保障工作高效运转。 3.负责搭建多元化渠道,建立并维护政府部门、龙头企业、商协会、金融机构、中介平台等多元渠道与合作关系;定期组织或参与推介会、产业沙龙等活动,宣传兵团分区投资环境、政策优势及公司服务能力。 4.推动产业链、资本、平台等新模式,提升专业化与精准化水平。 5.推动已落地企业增资扩产、产业链协同与以商,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 6.参与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服务标准,推动工作规范化、数字化开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7.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项目引进与推进过程符合国资监管及合规要求。 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2.原则上45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8年以上引资、产业园区运营、投资促进或企业战略发展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团队管理经验。 4.具有政府经济部门、产业园区管委会、国有企业投促部门任职经历者优先;具有长三角、珠三角等先进地区工作经验者优先。 学历与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法学、市场营销、产业经济等相关专业 专业能力 熟悉产业政策与区域规划,具备精准的产业研究与市场定位能力。拥有从项目获取、研判到谈判落地的完整能力,具备重大项目成功案例,熟悉产业链、资本、平台等新模式。具备政府、企业、机构等多元化资源整合能力。 限制条件 1.因个人原因,导致曾任职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任职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不适合任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在工作期间被辞退、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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