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5000 元
岗位:书记员 从事法院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年龄18--40周岁,法学专业、财务专业优先。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值班值守、院公益事务。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7月12日-7月23日北京时间10:30-19:00) 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并提前打印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填写完毕后,与上述材料一同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霍城垦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可克达拉市和谐西路889号),也可将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 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转正后工资4150元。 2.转正后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工会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咨询咨询 监督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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